为了应对突发疫情影响,切实解决广大留学回国人员的关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优化留学人员落户条件,采取针对性特殊举措,于2022年6月1日发布《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其中第三条为 「加大世界名校留学人员引进力度」的新规。即:
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 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 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其中, 本科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720天),硕士不少于半年(180天)。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实际学习停留时间以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等综合界定。
有关世界排名的依据, 则参考四大排名取其高,包括: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详情见以下汇总名单:
其它类型的留学人员的落户基本条件,可详见《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5号),以及《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简单来说,还有五类留学生,在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至1年以后,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至1.5倍,也可申请落户。
另外,新规实施后,留学生回国后首份工作地可以不在上海,但是回国后2年内需在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最后,新增的激励措施还包括:
1、 部分博士可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2、重点单位工作半年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3、自主创业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热线:021-3368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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